20歲女子對親生兒子下殺手 只為見入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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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悟
“不管判多少年都接受”
法庭自述:“我鑄成了大錯”
在庭辯環節,審判長準許歐某作自我辯護。
歐某從褲兜里,掏出兩頁事先寫好的自辯書,帶著哭腔,當庭陳述。
她說:“我希望你們能夠原諒我的行為,我老公被抓走后,我以為他犯的法很嚴重,他會死,而他之所以被判刑都是因為我,我實在接受不了這樣的事實,所以我很自責,也很絕望,就錯誤地選擇兒子陪老公一起死,鑄成了這么大的錯誤……
“我會用我的實際行動去證明我是真心的悔過,我一定真心學習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爭取早日悔過做一個有用的人,不管你們判我多少年,我都愿意接受……沒有一個母親是不愛自己子女的,我希望能夠早日回到兒子身邊,好好的照顧他,給他無人能代替的母愛……”
男友諒解:“原諒她的魯莽”
庭審中,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還宣讀了由歐某的“丈夫”張某出具的一份諒解書。張某說:“她雖有重大過錯,是因為她法盲……想見我心切,故而采取極端形式,以傷害我們兒子為理由想進看守所與我相見。”
“她傷害兒子不是目的,她與所有母親一樣同樣深愛著自己的孩子……她對我用情至深至重,我原諒她這魯莽的行為,請求審判庭對她的過失從輕處理,讓她早日回去照顧孩子善待老人。”聽完“丈夫”從看守所送來的諒解書全文,歐某又一次低頭而泣。
庭審結束,歐某告訴記者:“原本由公婆出具諒解書,可能他們也不懂什么是諒解書,所以就沒寫。但我相信,他們心里已經原諒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