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底,28歲的劉嬌(化名)懷孕了,隨后的產檢經歷卻令夫妻倆“心驚膽戰”,在深圳某醫院做B超時發現“胎兒小腦蚓部缺失,下肢骨較短”,然而到廣州某知名醫院產檢時,卻又未發現問題。可等孩子出生后,卻被診斷出患有唐氏綜合癥及先天心臟疾病。夫妻倆無法接受這個現實,便將廣州某知名醫院告上法庭。到底是哪里出錯了?醫院是否存在失誤?法院又當如何判決?
案情
產檢正常,生出的孩子卻有先天疾病
1982年出生的劉嬌和1983年出生的丈夫王剛(化名)都來自農村。2010年年底,劉嬌懷孕了,夫妻二人很是高興,為了生出一個健康的寶寶,他們多次到深圳的幾家醫院產檢。2011年4月,在深圳某醫院進行妊娠子宮超聲檢查后,得出的結論令二人捏了一把汗——胎兒小腦下蚓部小部分缺失,醫院建議做臍帶血求證,及進一步產前診斷咨詢。
夫妻倆隨后帶著病歷來到廣州某知名醫院,希望能得到權威結論。該院建議劉嬌進行B超復查,結果未見異常,僅顯示“胎兒股骨及肱骨略短”,結合父母身高均不高的情況,醫院認為胎兒尚屬正常,建議定期檢查。于是夫妻倆安心了。
2011年6月29日,劉嬌生下了女兒。可沒過幾天,一家人就高興不起來了。經診斷,女兒患有唐氏綜合癥及心臟疾病,之后孩子因病多次入院。2012年,夫妻倆將廣州某知名醫院告上法庭索賠,認為正是因為醫院的誤診才導致了女兒一生的悲慘命運。
醫療鑒定
廣州醫學會:醫院無醫療過失但有醫療缺陷
經雙方同意,醫院申請廣州市醫學會進行鑒定。鑒定結論認為,醫院并不存在醫療過失,但存在醫療缺陷。
對于患方質疑醫院對“B超檢查胎兒股骨及肱骨略短”的結果未予重視的問題,醫學會認為,醫院孕28周B超檢查提示“胎兒肱骨小于正常范圍1mm”,由于臨床上,孕周越大,胎兒股骨及肱骨的長短越能反映出父母的遺傳特征。而劉嬌夫婦個子均不高,因此B超檢查認為“胎兒股骨及肱骨略短”,尚屬正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