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稱醫調委效率低
7月17日,梁女士向醫調委遞交申訴書。8月12日,紅十字會醫院方面也向醫調委遞交調解申請書。接著,醫學專家對梁女士的案例進行了研究,稱未發現醫院的診療操作存在失誤。
9月上旬,醫調委工作人員建議梁女士走司法途徑。“等了那么久連個見面調解的機會都沒有。”梁女士認為,醫調委的工作效率太低,“他們做過的工作就是,讓我們寫投訴信給醫院,收集醫院的病歷,把產科的病歷給專家看,跟我們說產科病歷沒有問題,向醫院拿了請兒科專家的申請費,然后就說時間拖了太久要結案,我不愿意結案時,他們就跟醫院說要開調解會。”
10月10日,醫調委組織了一次調解會。
昨日,記者從市紅十字會醫院了解到,目前院方正與梁女士進行協商,而關于其他細節,院方則未作透露。
律師說法
廣東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會林認為,從尸檢報告來看,吸入性肺炎、DIC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是嬰兒死亡醫學上的直接原因,排除了先天性疾患。楊會林表示,該尸檢報告并不能排除醫方過錯,醫患雙方可通過進一步的醫療損害鑒定來確定醫方在檢查、診斷、治療、用藥和護理等各個診療環節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過錯則醫方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