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3日,張女士辦完“圍產保健”建卡和孕檢等手續。按照流程,她需要到惠濟區長興路街道辦事處申請開具初婚證明,然后拿著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男方戶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到計生辦辦理準生證。
但當她父親6月中旬來到長興路辦事處宏達社區咨詢時,工作人員獲悉張女士居住小區后,告訴其父,不能給張女士開證明,因為她所居住的小區不屬于宏達社區。張女士說,此后4個月里,全家都在為這一紙證明奔波。張女士稱,“從小肚子跑到大肚子也沒跑下來”。
她所住的小區“無主”,辦事處不愿管
張女士于2004年入住百文花園小區,之前其所住的居民樓是化工燃料公司的家屬樓。近幾年,該公司被兼并,這棟居民樓也被劃進旁邊新建的百文花園小區,“以前我們歸長興路宏達社區管理,后來因為開發商沒有跟辦事處對接,現在街道辦不管這個小區的事了。”張女士問及不給辦準生證的原因,社區工作人員稱因為這個小區開發商沒有跟辦事處對接,所以在辦事處管理范疇之外。
請示領導,可特事特辦
今年8月,張女士在社區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找到了辦事處主管社區的鄭姓主任。經過協調,辦事處工作人員稱,可以給她“特事特辦”,但必須讓她找社區樓管員尚先生做證明人。張女士說,之前,她母親補辦獨生子女證時,社區就曾讓尚先生做證明人,但尚先生不愿去,“他說他怕談辦公房的事。”張女士母親稱,尚先生提到的辦公房,是指小區為辦事處提供辦公場地。張女士說,這次她并沒有與尚先生聯系。
磨了一下午,填上了承諾書
昨日下午2點,張女士與父親又來到長興路辦事處宏達社區,社區工作人員仍指定尚先生做證明人。
張女士要求該工作人員按照承諾書的形式走,“看新聞說,夫妻自己寫承諾書,不用開婚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