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是托值班室老人照顧女孩數個小時,沒料到這名老人卻趁機猥褻女童。日前,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宗猥褻兒童的犯罪案件。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趙某某系一家公司單位宿舍門崗值班室工作人員,與被害女童一家是租住宿舍的鄰居。今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害女童的家人忙于搬家,就將8歲的被害女童留在值班室看電視,不料該女童卻被平日親切稱呼為“爺爺”的趙某某趁機猥褻。后女童被家人接走,女童的家屬發現一向不愿意主動去洗澡的女童當天主動去沖涼,發覺有異樣才得知女童被猥褻的事實,于是報警將趙某某抓獲歸案。
據悉,越秀區法院近5年共審理了7件成年人猥褻兒童的犯罪案件,共涉及9名被害兒童,其中有一名被害兒童是男性。
此類案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多數發生在“熟人”之間作案。其中5名被害兒童與罪犯之間相識。他們有些是鄰居,有些是資助貧困女童讀書的“善心人”。二、多數是使用誘騙手段猥褻兒童。有7名兒童是被罪犯使用糖果、飲料、玩具等物品誘騙后才被猥褻的。三、多數兒童的家長存在照顧不周的過失。有4名兒童是獨自在外玩耍期間遭到猥褻,有兩名女童的家長讓女童獨自一人跟隨資助其上學的單身男士從外地到廣州來玩。
對于此類侵害兒童的犯罪案件,除了需要公檢法機關的依法打擊和懲處,越秀區法院的黃法官還提醒,家長要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