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開庭之前,面對法院調解的15萬元民事賠償,云南省大關縣一官員強奸四歲幼女案受害女孩的家長必須做出選擇:接受這筆與他們的預期相差甚遠的賠償,但可能影響到被告人刑事部分的量刑;拒絕接受,將自己承擔孩子今后的心理治療費、搬家費等,因為法院再審判決中他們也許一分錢賠償都拿不到。受害者的家長最終選擇了前者。
現實的困窘
再過幾天便是云南省昭通市大關縣女孩小浴(化名)的4歲生日,但是8月24日這天卻注定影響了她的人生。當晚,小浴在家附近的街邊玩耍時,被郭玉馳擄至家中實施了強奸,郭玉馳系原大關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性侵對小浴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父親王先生介紹,盡管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但是孩子少有從陰影里走出來的跡象。
“小浴仍然會在夜里驚醒或是突然哭鬧,她只要媽媽,不要我,她甚至會指著我說:‘你也是瘋子啊!’”王先生說。
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中國心理學會注冊會員王守莉認為,孩子的心理問題如果沒有長期的、有效的專業治療,也許五年都恢復不了,等她長大以后還很可能會暴露更多問題。
康復性的心理治療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對于這個以丈夫外出打工為主要收入的家庭而言,幾乎是不可能堅持的事情。“經濟條件不可能維持對孩子長期的專業心理治療。”小浴的母親劉女士坦言。
困擾他們的不僅僅只是孩子心理治療的問題。案件發生之后,不僅備受社會的廣泛關注,更轟動了這個只有兩萬多城鎮人口的小縣城,成了街頭巷尾的談資。小浴的父親已經打定主意,案件審理徹底結束之后,帶著妻女離開大關。“去別的地方打工,只要沒有人認識我們就行了。”
據劉女士介紹,一審之前郭玉馳家并未誠懇道歉,也未提出要進行經濟賠償,大關縣法院一審也未支持賠償的訴求。案件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之后,法院開始對賠償的金額進行非訴訟調解,郭玉馳家最終愿意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