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生活費充足卻頻頻偷室友的財物,自己不用只送給別人。日前,一位為女兒偷竊行為郁悶不已的母親在心理專家的幫助下終于找到了“病根兒”。
日前,吳女士帶著16歲的女兒晶晶(化名)來到建國青少年心理咨詢中心求助心理咨詢師李強。吳女士說,晶晶在北京上學,生活費足夠用,但她就是愛偷寢室同學的財物。老師找她反映了很多次,她也罵過女兒好幾回了,可就是改不了,只好帶回哈爾濱來。
在與晶晶單獨談話時,李強了解到,晶晶的父母很多年前就離婚了,她跟母親一起生活。母親常年忙著賺錢養家,平時很少管晶晶。幾年前母親再嫁又生了個兒子,現在已經四五歲了,母親更沒有時間照顧晶晶,母女倆的關系特別生疏,甚至從沒擁抱過。后來,母親把晶晶送到了北京上學,除了按時付生活費、學費,平時很少過問。
面對母親的再嫁和同母異父的弟弟出生,晶晶很失落,于是偷拿同學的財物找刺激,雖然招來母親電話里幾頓責罵,晶晶卻覺得終于引起了母親的重視,心理甚至有點高興。
得知女兒偷東西竟是因為自己關心不夠,后悔不已的吳女士痛哭著抱住了女兒。
李強告訴記者,很多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有過偷拿家長或別人財物的事情,有的孩子甚至從4歲開始就有這樣的行為。
家長遇此情況千萬不要給孩子貼上“小偷”的標簽,嚴厲責罵甚至毆打,應該找到孩子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在多年的心理咨詢中,李強發現,出現這種情況的多是親子關系比較極端的家庭,要么家長過度縱容,要么家長過度苛刻,親子間沒有平等和互相尊重的關系。
發現偷竊行為的父母不應該當場揭穿傷了孩子的自尊心,要找個適當的時機好好聊一聊,了解孩子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孩子真正的需求是什么。
如果這種需要是合理的,應該適當滿足。可以向孩子介紹父母的工作狀況、家庭的經濟條件,讓孩子理解父母賺錢的辛勞。12歲以上的孩子應該適當給些零用錢,并教孩子學習管理資金,比如建立個賬本,家長偶爾看看并鼓勵孩子。還可以通過“家庭內打工賺錢”的方式發放孩子的零用錢,讓孩子知道如何通過正確的渠道獲得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