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產子”被叫停后,不少中介商“轉型”求財,改做胎兒性別鑒定。
根據記者調查,通過母體血液DNA鑒定胎兒的性別方法在香港已經存在多年,相對比較成熟,原理就是用母親血液來進行男性基因的測試,但是準確率不能保證百分之百。昨天,廣州有媒體就曝出,在香港有多家診所均表示有此項的業務,而其中一家還宣稱曾經做過上千例的此類鑒定。記者發現甚至有些香港診所看中了商機繞開了中介直接在內地推廣此項業務,報價在4千至5千港幣不等。
按照我國2003年頒布關于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但是在實際上由于內地以及香港兩地法律的不同因而存在一定的銜接問題,監管難度很大。
內地孕婦去香港進行胎兒性別鑒定,這背后,是觀念落后、兩地法規銜接漏洞以及利益驅動共同制造的潛在風險。而內地香港法律存在的銜接困難,也導致了監管難題。
按照我國2003年頒布的《關于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而實施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應當由實施機構三人以上的專家組集體審核。
香港衛生署在答復記者咨詢時稱:“香港目前并沒有規范和管理對任何人知悉或透露胎兒性別的法律法規。”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剛表示,內地孕婦赴港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正好是兩地之間的一項法律監管空白,“胎兒性別鑒定在內地不是合法的,而在香港是合法的;內地墮胎不違法,而香港墮胎又是違法的。很多求子心切的父母就通過在香港做胎兒性別鑒定,如果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再在內地墮胎。”
余剛表示,內地孕婦自己去做胎兒性別鑒定,不管是在香港和內地都是違法的,深圳中介如果明知孕婦去香港是做性別鑒定還介紹去,也負有連帶的法律責任。在余剛律師看來,內地孕婦赴港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和早期赴港產子比較相似,大規模赴港產子正好由于內地和香港相關法律的監管空白造成的。為保證香港居民權益,港府已在去年底完全叫停了赴港產子。余剛也希望國家能從法律層面對赴港性別鑒定的行為進行監管,防止灰色地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