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的同時
應做好養老金繳納“并軌”
其實,在理論界和學術界,延遲退休這一說法的認可度很高。但陳詩達也發現,百姓對延遲退休的反對聲卻占了大多數。
“如果分析一下反對延遲退休的百姓群體,我們不難發現,他們大多是中低收入、就業不穩定、享受社會保障制度程度較低。”陳詩達說,反對聲音如此之大也反映了社會保障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勞動就業制度等不健全。
“打個比方,目前我省退休人員平均退休金已經超過2000元,而我省的在職職工最低工資才1400多元。對于工資比退休金還低的職工來說,他們自然希望早點退休。當然還有一些事業單位員工擔心單位改制,越改越不有利于自己。在不穩定感的驅使下,也情愿早點退休。”
而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不同,機關單位則采用退休制度,即不用自己繳納養老金。
在陳詩達看來,這樣的養老“雙規制”,按不同群體設置,待遇差別大,且碎片化,是難于長久持續的。
“我認為,在逐步延遲退休的同時,也不能單方面突進,養老金繳納并軌也是勢在必行,而且要盡早改。這個并軌,并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單位的職工退休待遇完全同等,更不是機關單位要跟企業職工待遇相同,而是把制度并到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內。在統一的制度下,養老金向共同目標改。”
延遲退休不要一步到位
可考慮“漸進式+彈性制”
“就我們的研究來看,為了可持續性,退休年齡必須延長。但肯定不能一步到位。”陳詩達建議:采用漸進式+彈性制實現延長退休。
“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換句話說就是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緩慢地延長退休年齡。”陳詩達說,假如退休年齡延長一歲需要經過兩年時間,那么在政策實施之后的第一年只將退休年齡延長半歲,第二年再延長半歲,以此類推。
而彈性制退休則是國際上比較主流的另一種延長退休的辦法。“比如說法定退休年齡是60周歲,如果你60周歲退休,則只能領到60%的退休金,而65歲退休就能領到全額退休金。”陳詩達說,這樣一來,就可以按照不同人群的需求,在兩種辦法中選擇最合適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