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聲音】
網易:嬰兒安全島 是將生命放在優先的位置加以考慮
《未成年人保護法》 明確規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等;而對嬰兒生命負有保護責任的不只有他的監護人,還包括整個這個社會。無論出于何種原因,當嬰兒的生命脫離了其監護人的保護時,社會都該承擔起責任,將生命放在優先的位置加以考慮。如果懼怕"縱容"而不提供收容場所,任由棄嬰在惡劣環境下自生自滅,那么棄嬰無異于被二度拋棄――不僅被父母拋棄,也被這個社會拋棄。
廣州日報:讓棄嬰島成為尊重生命權的新開始
對棄嬰現象的處理,可以從兩面看:一面是明確反對棄嬰,對棄嬰給予輿論上、道德上和法律上的處理,并根據棄嬰的不同原因,完善相關立法,避免棄嬰現象愈演愈烈;另一面是保護棄嬰,讓法律賦予他們的所有權利都得到實現和尊重。事實上,對棄嬰的呵護,一個城市建棄嬰島還不夠,僅建棄嬰島也不夠,政府關愛的陽光應照射到每一個角落,讓每一個人的生命權都得到尊重,才是我們共同的期望。從這個角度看,建棄嬰島只是尊重和保護生命權的一個方面,更多方面有待規范和努力。
南方都市報:棄嬰島喚醒對棄嬰問題的古典想象
比之殺嬰、兒童販賣等侵犯兒童權利的行為,父母懷胎生下自己的孩子后遺棄,我想,幾乎所有這樣的父母,都會在內心期盼這個孩子能遇到好人家,不會完全不考慮嬰兒是留下來好還是送出去好。而棄嬰后的自責與內心煎熬,有人甚至死不瞑目,都不是無此經歷者能夠體會的。根本解決之道是實施全面的性教育,尤其是針對青少年的知情、全面的性教育,同時幫助父母和家庭做好生育計劃,采取普遍可及的避孕措施以減少意外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