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今年7月23日20時許,被告人韓磊、李明駕車至大興區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隨后,韓磊將李某的女兒孫某某從幼兒車內抓起摔在地上,李明當場駕車帶韓磊逃離現場。7月26 日,被摔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
9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被告人韓磊刑事責任。此外,韓磊曾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后經數次減刑于去年年底刑滿釋放。因此,檢方認為,韓磊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建議法庭判處其死刑。
韓磊當庭辯稱,當時他與女童母親發生口角,因覺得在大庭廣眾之下與一名女人打架很丟人,就把身旁的車高舉摔在地上,他沒有看車里,也不知道童車里有小孩。他說:“當時我只是想摔東西泄憤,沒有故意傷害孩子。”他還表示,自己不知道那是一個孩子,也不認識嬰兒車。自己在監獄17年剛出來不久,好多東西不認識。
9月25日,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韓磊將女童高舉過頭頂摔在地上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認定事發后將韓磊帶離現場的李明構成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結合前罪未執行完部分,決定執行五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