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歌手李圣杰今年7月被曝和女子蔡昕璇未婚生子,除了出面否認并對女方提告,DNA鑒定報告指孩子的爹另有其人,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蔡女合理懷疑,難以認定有詐欺等犯意,將不起訴她。
據悉,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女子蔡昕璇于2年前的圣誕節到高雄市觀看李圣杰演唱會,會后在李圣杰的臉書粉絲部落格留言,雙方進一步認識和交往。
媒體于今年7月報道,李圣杰和神似藝人方馨的蔡女未婚生子,李圣杰開記者會否認蔡女的小孩是他的骨肉,并指蔡女以小孩就醫等為由要挾1200萬元,對蔡女提出詐欺并提出“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之控告。
偵訊過程中,蔡女一開始堅稱懷孕前都只和李圣杰發生性關系,檢方采集大人口腔黏膜和小孩血液做親子鑒定,報告出爐后證明孩子的爹另有其人,蔡女堅決否認,并指高雄榮總所作血液樣本出錯。
后來檢方出示DNA鑒定報告說明,如果樣本有錯,報告結果怎么會顯示小孩與她有血緣關系?蔡女才坦承曾和另一名男子發生性關系,因為喝醉酒沒有印象有無戴保險套,但她事后有服用避孕藥。
檢方采樣送法醫研究所進行DNA親子鑒定后,認定李圣杰并非是蔡女小孩的生父,但蔡女在難以知悉李圣杰和小孩是否存有一等親子關系時,出自主觀上合理懷疑發言,并無涉及誹謗及詐欺犯意,因此將不對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