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法治周末記者來到臨汾市城北客運站一探究竟。
記者詢問:“1.2米以下的小孩還買票嗎?”
“買。半票。”售票員肯定地對記者說。
“按規定,不是可以不買的嗎?”記者問售票員。
“去安澤方向交警查得比較緊,連嬰兒都是半票。”售票員向記者解釋說。
記者走進車站,上了一輛開往安澤方向的中巴,問車上的乘務員:不到1.2米的小孩用不用買票?
這位乘務員對記者說:“用,買半價票。”
記者提出,按規定1.2米以下的小孩不是可以不買票嗎?
這位乘務員似乎無奈地對記者說:“交警是數人頭的,不論是大人、小孩,我們也沒辦法。”
“小孩不是人?”這位乘務員對記者說,交警查著后往往這樣反問他們,他們覺得交警說得似乎也有道理,誰能說小孩不算一個人呢?
今年5月,這輛核定載客23人的中巴車算上1個大人懷里抱著的兩三歲的免票小孩總共載了24人,結果被交警查著了,被以超載為由挨了罰——司機被扣6分,罰款300元。這位乘務員對記者說,自那以后,再碰到大人帶著不到1.2米的小孩乘車,他都會要求買張半價票,不然就不讓上車。他向記者解釋說,作為車老板,也不愿意讓小孩買半價票,因為小孩買了半價票就得占一個座位,這樣,就會少拉一個大人,少賣一個全價票。
一位跑霍州線的中巴司機對記者說,運管的規定和交警的規定不是一回事,運管規定可以超載不超過核定人數的10%,而交警規定一個也不允許超,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碰到大人帶著小孩,如果算上小孩就超載的話,他們大多是寧愿空著座位,也不愿意找那個麻煩。
董女士對記者說,她后來調查發現,在臨汾,不到1.2米的小孩乘車,很少有不被要求買半價票的。
客運部門:交警是老大
在城北汽車站大廳,法治周末記者看到掛在墻上的《旅客須知》第七條明示:“1.2米—1.5米兒童享受半價,7歲以下兒童乘車應有成人旅客攜帶。”
在汽車站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客運規定,1.2米以下的小孩乘車不單獨占用座位是免票的,不需要買票。
他找出一本山西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12月根據相關規定編印的《山西汽運集團客運站場服務標準手冊》翻給記者看。其中第九章“站務人員應知應會知識”中第13題,問“購買半票的條件是什么?”答:“身高1.2米—1.5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半票,身高在1.2米以下、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兒童免票。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免票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免票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顯然,這條內容與《汽車運價規則》以及《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完全一致。
這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他也聽到過讓不到1.2米的小孩買票的反映。他認為,這就是一個矛盾,一方面國家規定允許不超過核定載客人數10%的小孩可以不買票,另一方面交警執法是數人頭,即使小孩抱在懷里也算一個人,比如核定載客人數為35人,加上1個免票小孩36人,誰能說不是超載呢?運管這邊有運管的規定,交警那邊有交警執行的規定,也不好說交警做的不對,只是執行的依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