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策
巧妙調解,曲徑通幽
棉一社區、寧安社區、金馬五社區居委會干部魏靜、張聚杰、孫成芝結合長期調解工作經驗指出,因噪音導致樓上樓下居民不和諧問題,事情雖小,但解決起來非常難。原因是,樓上業主總以為在家里鬧動靜,是自己的事,外人無權干涉。找到居委會來調解的,一般都是自己解決不了的,如果調解方法不當,就會弄巧成拙。
他們說,調解鄰里糾紛是一門藝術,比如可建議樓上在桌椅腿下安一個膠皮墊;喜歡在家里練樂器、打麻將的居民,可采取隔音措施,盡量錯開鄰居休息時間;樓下居民睡覺時,可戴上耳塞,以保證睡眠質量。如果這樣還解決不了問題,可找樓上最好的朋友,幫助調解。
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河北明杰律師事務所王惠民律師表示,《民法通則》、《物權法》規定,樓上業主弄噪音擾民問題,侵犯了“相鄰權”,在業主自身、物業公司、居委會、派出所勸阻無效的情況下,被侵害一方可固定相關證據,到法院訴訟。也可請當地公證處、噪音監測機構,到現場取證,然后再到法院起訴。
石家莊市社科院法律研究所所長劉麗新認為,通常情況下,樓上噪音并不是業主故意為之,而是沒有意識到,樓下業主如果無法忍受,可委婉地提醒一下樓上,最好不要那么理直氣壯地“興師問罪”,甚至采取非理性舉措。面對噪音,樓上換位思考,樓下以德報怨,依法依理解決問題,文明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