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翟振武
中國人口學會常務副會長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
“決定各省進度快慢的重要因素,在于這件事的急迫程度”
“單獨二胎”政策不設統一時間表,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各省的計生條例本來就是相互獨立的,各省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事實上就會出現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效果,而這也是這次政策調整所希望看到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平抑生育高峰。如果全國都在同一天放開,那很容易出現生育堆積的問題。
但衛計委同時補充了一句“各地啟動實施的時間不宜間隔太長”。這與之前的“雙獨二胎”情況有所不同。“雙獨二胎”政策所涉及的家庭在數量上來看并不是很多,它的放開不會對全國的人口結構產生多大的影響,而是從人性化的角度,避免“421”家庭結構的出現,所以沒有對各地啟動時間的間隔提出什么要求。而這次放開“單獨二胎”,很大程度上還有緩解老齡化、補充勞動力、調整人口結構等方面的考慮,現實需求更為迫切,涉及面也更廣,所以衛計委給了這樣一句指導性意見。
要對計生條例進行修改補充,必須先有相關部門進行調研和論證,然后經過大家的審議和討論,這不是短時間內就能完成的。而決定各省進度快慢的一個重要因素,在于這件事的急迫程度。
像甘肅、寧夏等地,“單獨”情況相對較少,總體需求相對沒有那么急迫。而北上廣等地的“單獨”情況比較多,老齡化等方面問題也更為突出,就會顯得更為急迫。另外,一些地區事先已經做了大量的調研準備,而有些地區是現在才開始摸底,自己也無法估量究竟需要多長的時間,無法拿出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隨著各省逐步放開,
"遷徙"需求自然會減少”
當然,也正因這次“單獨”的影響面比之前“雙獨”要大,關注度更高。各省落實過程中的先后差異所帶來的矛盾,也比“雙獨”的時候要更激烈、更顯著一些。在這種情況下,的確可能存在“生育遷徙”的現象。
其實,這種現象之前就有,甚至是一些明知不符合生二胎要求的人,也會通過“遷徙”來少交社會撫養費。這主要是因為各省都是按照當地的人均收入進行征收,比如,我是廣東人,如果我“遷徙”到甘肅生下第二個孩子,那甘肅會按照當地標準對我征收社會撫養費,而生完回到廣東以后,就不再征收了,也就是法律規定里的“一事不二罰”,這樣一來,就少交不少錢。
這次“單獨二胎”政策,已經有地方先放開,那么就可能會有一些急于生二胎的人選擇“遷徙”到這些地方,只要落戶成功,并且在孩子出生前把二胎手續辦下來,就不用再交社會撫養費。
但這種情況畢竟只是少數,問題不會太突出。一方面,“遷徙”本身也需要不小的成本,買房、落戶等并不是件容易事兒,真正選擇這么“折騰”的往往只是極少數人。另一方面,正如衛計委所強調的,“各地間隔不宜太長”,所以即使有“遷徙”,可能也只是在前期出現,隨著各省的逐步放開,“遷徙”需求自然會減少。
另外要明確的是,舟山之所以率先放開,主要是因為海島的特殊性,它也并不是唯一放開“單獨二胎”的地區,像一些邊境或山區,同樣有類似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