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家庭糾紛引發謀殺;又一次,兇手把手伸向了嬰兒。是我們反思得不夠,還是倫理底線業已崩潰?來自親屬的“襲殺”,仿佛輪回式的個案,無法讓人輕易放下這一切。
不久前,“山西男孩被挖眼”案告破,犯罪嫌疑人也被鎖定為男孩的伯母。相似的案情,相似的結局,其所擊中的是共同的家庭文化軟肋。山西一案,警方懷疑有贍養老人所引發的家庭糾紛因素;而上海此案,起因則是禮金分配不均以及老人“重男輕女”。兩者從本質上說,都是兄弟之間該如何承擔一個家庭的責任與義務,分配一個家庭的利益與權利的家庭文化問題。
就本案而論,長子先在禮金分配的問題上落了下風,繼而在“傳宗接代”—生兒子的問題上又敗給了弟弟。作為長房媳婦,也就是遇害嬰兒的伯母,十分清楚孫子對公婆的意義。因而,對她而言,這個侄子并非她的親人,而是她爭產的阻礙。心態失衡之下,悲劇最終發生,這無疑折射出家庭秩序中那難以驅除的黑暗面。
當然,此類的人倫悲劇,在我們的社會中畢竟是個案。但個案背后,所蘊含的家庭糾紛真相,卻不容忽視。放眼現實,這樣的“類宮斗劇”也正以比較輕微的形式,在我們身邊上演,只不過,多數人沒有讓家庭利益的爭奪越過法律的紅線罷了。這也從側面反映,已經一只腳邁進現代社會的我們,另一只腳仍深陷傳統社會的泥沼。易卜生說:“我常常覺得整個世界就像一艘海上遇難的帆船,最要緊的是救出自己。”對我們而言,要防止社會轉型帶給人的價值空白引發家庭人倫悲劇的爆發,還親人關系一份美好,最要緊的,也是先救出自己,把自己從落后的文化觀念中解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