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黑戶”的問題很棘手,那么現在只能通過人口普查時才能解決嗎?
警方答復:對1996年1月1日以后因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嬰兒未上戶口的,一律可憑《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常住戶口登記,任何《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和人員不得以準生證、生育證(卡)等作為附加條件,拒絕為新生兒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對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憑申報人書面申請、生父母居民戶口簿、接生人員證明,以及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或出生公證書等材料申報出生登記;
同時,在2010年9月30日前的全省戶口整頓期間,對所有無法正常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的,也可憑申報人書面申請、能夠證明母親生育事實和母子(女)關系的《住院病歷》辦理戶口登記。任何地方和單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嬰兒落戶,不得將戶口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社會專家:給孩子一個平等的機會
對于越來越多的“黑戶”問題,上海大學社會學專家仇立平說:過了若干年以后,這些孩子由于他的文化素質比較低,可能會對上海帶來一種潛在的影響。我們給孩子一個平等的教育權利,我們就給了孩子一個機會。
專家表示,把受教育的權利,進一步從現行的戶籍政策中抽離出來,可能會涉及非常復雜的改革過程。但是目前戶籍政策的改革方向,正是要把戶籍的意義從復雜的福利政策中解脫出來,慢慢回歸它的本來的含義。
復旦大學人口研究所仁遠副所長:因為戶籍政策纏在各種社會福利、社會制度的網中,它纏在社會保障的網中,她纏在教育注冊的網中,它纏在購買住房的網中。那么慢慢要把戶籍政策和社會福利體系之間的關聯解套,斷開來,把這些鏈條一條條打開來,那么這樣戶籍政策就能夠變得活起來,就能夠進行改革,而且戶籍政策也能找到他的新生,回到他本來的含義。
現有的戶籍管理制度,是依據1958年出臺的戶籍管理條例而制定的。如今,近50年的時間,整個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戶籍管理也要與時俱進,以適應整個社會發展的要求。打開壁壘,實現融合,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也是未來戶籍政策改革,人口管理改革和城市管理改革共同追求的目標。針對目前一些因為戶口問題,而在教育領域遇到困難的孩子,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采取一些更為人性化的管理辦法,讓這些孩子能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