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鬧離婚,庭審現場只要求分割財產不要孩子。日前,密云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因男方患病,5歲的男童歸女方撫養。
劉女士訴稱,她與宗先生2007年結婚,2008年生育一子。婚后她發現,兩人根本不適合婚姻家庭生活。她要求和宗先生離婚,但不想撫養孩子。她希望離婚后孩子歸宗先生自行撫養,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包括兩人婚后購買的一套樓房、存款若干及轎車一輛。
開庭時,宗先生同意解除婚姻,平均分割共同財產。但宗先生也稱沒能力撫養孩子。法官多次勸解未果。
法院認為,婚姻應當以感情為基礎,現在雙方均同意離婚,法院準予。同時法院查明,宗先生自2012年開始患有肌張力障礙,行動不便。經了解,該病極其罕見,且治愈率低,因此他們5歲的兒子由女方撫養更有利于健康成長。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孩子歸劉女士撫養,宗先生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并對財產進行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