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是誰決定抱走孩子仍是一個謎團。鄉政府表示,不能證實抱走超生女嬰是鄉政府工作人員所為。對于劉家認定的是鄉政府所為,鄉政府的這一說辭顯然既未否認也未承認。
今年11月4日,劉家以孩子被拐賣為由向當地公安部門報了案。記者12月26日電 話聯系安新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邵永進,他說,“還未對此予以立案,我們得根據初步調查結果決定是否立案。我們也走訪了很多相關人員,但還沒有發現線索證明孩子被拐賣。”
“由于時間太久了,都過去18年了,雖然我們也不斷溝通情況,根據劉家提供的人員線索走訪調查,但我們發現,找到了這些人后,人都說不知道,弄得我們也很被動。下一步,我們想采取有獎舉報等措施,盡快完成初步調查。”邵永進說。
對于警方仍未立案,劉家表示無奈。劉家稱多次聯系警方,得到的是相同的回復。對于鄉政府的決定書,劉家說再跟律師商量決定下一步怎么辦。
劉家要求安新縣政府履行超生女嬰信息公開義務一案,12月3日在高碑店法院審理,法院表示擇期宣判。“如果還活著,我們只為早日知道孩子下落。”目前,劉家焦急等待高碑店法院審理結果。記者26日下午電話聯系高碑店法院行政庭,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什么時間出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