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疊車能否上地鐵?聽證代表們“吵起來了”
南京市政府法制辦昨日公布了《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意見處理情況,保留地鐵禁食、禁折疊車等條款,同時做出了一些人性化的微調,對于因健康原因等需要在地鐵內飲食的網開一面,規定地鐵站附近應規劃建設自行車停放點。
12月13日下午,市政府法制辦召開南京地鐵條例立法聽證會。參加聽證會的有經公開報名產生的專家學者、城市治理委員會公眾委員、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和普通市民共11位聽證參加人,來自市民、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政府部門的30多名旁聽人。這次聽證會聚焦了地鐵是否應禁食、禁折疊車等問題。

大框架還是以前的,但細節有調整
地鐵禁食
對病患、嬰幼兒、老人等網開一面
南京市政府法制辦研究后認為,地鐵是滿足公眾上下班等基本出行需求的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又是相對封閉的公共場所,為維護絕大多數乘客的權益,應當禁止飲食。但是,對部分乘客因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也應予以照顧。
為此,他們將條例的第四十一條修改為:在車站、站臺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下列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和設施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六)在地鐵車廂內或者付費區飲食(因身體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除外)……。軌道交通執法部門在具體執法過程中,應當按照上述規定,對嬰幼兒、年老體弱者等予以適當照顧,對其他乘客違反禁令的首先予以說服教育、勸阻警告,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