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4
主人:40歲新上海人小陳
藏錢支付配偶不樂意的開銷
40歲的小陳是新上海人,10年前與前妻一起來上海打拼,后因種種原因離婚,之后又再婚。小陳坦言,自己確實藏著一部分不讓現任妻子知道的私房錢。因為他既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給前妻,還要寄錢給與妻子相處不好的父母?!斑@兩部分費用都不是妻子樂于支付的,藏點錢也是為了避免矛盾?!?/p>
■個案5
丈夫偷辦信用卡養“小三”
袁女士前段時間也發現了丈夫瞞著她存的私房錢。通過一張賬單,她發現丈夫有一張她所不知道的信用卡,每月有固定支出。追根溯源,卻發現了丈夫的大秘密——原來他在支付“小三”每月的生活費。雖然現在丈夫已與第三者分手,但袁女士依然不能釋懷:“本來我對他是很信任的,可現在我考慮是不是要做財產公證,萬一他以后再偷偷拿我們的共同財產去養‘小三’怎么辦?”
就袁女士的擔心,記者昨日咨詢了律師。上海諾盛律師事務所楊軼菡律師表示,根據中國的婚姻法,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收入,如無約定的,都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謂私房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同樣具有支配權。如果發現配偶隱瞞收入,有權查證與追討,甚至離婚后才發現,法律同樣支持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