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妊娠省補助1200元
上月初,廣東省衛計委公布《2013年度廣東省地中海貧血預防控制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規定,攜帶地貧基因夫婦只要一方為廣東戶籍,2012年10月1日以后在廣東省產前診斷機構接受了胎兒地貧產前診斷,省財政按照每孕次平均補助1773元的標準下達補助經費,各地可給予相應補助;如果胎兒確診為重癥地貧,孕婦于2013年6月1日后接受人工終止妊娠服務,可獲得補助1200元。
孕婦接受胎兒地貧產前診斷(或重度地貧胎兒終止妊娠)后3個月內到孕婦戶籍所在地(如孕婦非本省戶籍,則到孕婦丈夫戶籍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區縣級)婦幼保健院提交相關材料后,可領取補助費用。省財政對韶關、汕頭、湛江、茂名、肇慶、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陽江、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14個經濟欠發達的地市和江門恩平市、開平市、臺山市符合條件的孕婦夫婦給予補助,其余地區由當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補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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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產前診斷機構名單(統計截止日期:2013年10月31日):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廣東省人民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廣州醫學院(廣州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廣州市番禺區婦幼保健院、深圳市婦幼保健院、深圳市人民醫院、深圳市寶安區婦幼保健院、北京大學深圳醫院、深圳市龍崗區婦幼保健院、珠海市婦幼保健院、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佛山市婦幼保健院、佛山市順德區婦幼保健院、佛山市南海區婦幼保健院、韶關市婦幼保健院、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惠州市第二婦幼保健院、東莞市婦幼保健院、中山市博愛醫院、中山市人民醫院、江門市婦幼保健院、江門市中心醫院、茂名市婦幼保健院、清遠市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