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 留守兒童由于親情的缺失 更需要學校和老師的關愛
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鄭素俠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有研究。昨天,她告訴記者,小董出現的問題,折射出河南乃至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普遍存在的問題。父母在外打工,家庭親情的缺失,對兒女成長發展非常不利。他稱,學校教育再好,但家庭教育不到位,易出現零監護、零管理問題。
對于該事件對小董心靈造成的傷害,鄭素俠表示,學校和老師的責任非常大。他稱,留守兒童由于親情的缺失,往往需要學校和老師來彌補,對他們應付出更多的關心,但恰恰是老師和學校傷害了孩子。
對王獻峰提出的“將孩子帶到寧波上學”的做法,鄭素俠認為,這無法解決根本問題。她稱,解決問題的根本,在于政府制度層面的變革。她說,即使孩子跟著王獻峰到寧波,孩子也會因戶籍、收費問題,無法和正常孩子一樣入學,政府只有在制度層面上支持,才有可能解決。
律師說法 班主任恐將構成 故意傷害罪
昨天,河南中錦律師事務所李鵬輝律師告訴記者,班主任鄧寶珍的行為,不僅違背了教師的職業道德,還觸犯了相關的法律。他說,依目前情況來看,若鄧寶珍的行為對小董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司法鑒定結果如果證實這一點的話,她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鵬輝稱,學校和教育部門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而相關教育部門,則因監管不嚴,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昨天下午,項城市公安局南頓派出所所長尚警官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對該事件已經立案。1月7日上午,已派人赴鄭對小董以及其父母錄了口供,目前,正委托有關專家對孩子的傷情進行鑒定,結果出來后,才能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作出判罰,“如果鄧寶珍違反刑法,我們也會按照《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天,王獻峰告訴記者,目前,她已經找到律師,打算通過司法程序為兒子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