恥辱
“敬業”、“高效”和“過于強大”,這是夫妻倆對計生部門的評價。
如果繼續堅持這次是真結婚,也不是沒辦法。工作人員告知,可以把孩子先生下來,然后我們去做DNA鑒定,看看“到底是你前夫的還是現任老公的”。只要被查出是和鄭彤生的,就要算超生,結果按“雙開”處理,交罰款。
計生委迅速而詳細地調查了兩人的社會關系,并電話通知了各自的部門領導和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
首先發難的是吳怡的單位。
“這孩子你堅決不能要。”找她談話的主管領導上來就說。并告知,要了,單位和其他同事的提拔會受影響,評優資格也都沒有了,“就因為你一個 人”。如果堅持,整個單位的人都記恨她。而且,作為一個國家公職人員,挺著個大肚子去上班,“全國都會知道”,“這個臉你丟大了”。
吳怡很難評價這是不是“威脅”。“我只不過想生個孩子,怎么就成罪人了?”她不服氣,和領導頂撞起來。“大不了我辭職!”
幾乎是同一時間,鄭彤那天剛到單位,就有領導打來電話,要他去辦公室。進了門,他就什么都明白了。平日里領導跟自己關系不錯,話也說得很直白— 如果不主動做掉孩子,就兩種情況:一,主動辭職;二,以違反國家計生法規為理由被單位開除,而兩者都得交納數額不菲的社會撫養費。
“有什么能比一條命更重要呢?”當時,鄭彤心里滿是這個“沖動的想法”。
后來,單位派人“一遍又一遍”地敲警鐘,鄭彤心里動搖了。
他算了一筆賬,按照計生法規,社會撫養費按家庭年收入的3到5倍處罰,自己和妻子每月工資加起來6千左右,保守估計得繳納18萬,多了就得20萬開外。如果執意要這個孩子,兩人都得被辭退,當地沒有幾家企業,30多歲的年齡也并不好找工作。
“一個孩子,已經有點吃緊。兩個孩子,未來都要上大學,還要考慮生活成本。”他明白,一切都從頭開始談何容易。
他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妻子時,妻子表現出了強烈的抵觸。平日里,吳怡性格文弱,即使受了委屈也都會把話藏在心里。兩人少有地爭吵起來。
“我得從維護家庭的長遠利益考慮。收入非常重要,都丟了工作,你就是生下來還得考慮撫養的責任呢。你怎么承擔?”鄭彤的勸說,換來妻子直到深夜的低聲哭泣。
這個時候,雙方的老人也因同樣擔心的理由退縮了。
就連還在讀小學的兒子都態度鮮明地反對。當時夫妻倆曾問他“想不想要一個弟弟妹妹?”孩子的回答是:“媽媽要是把工作丟了那(加重語氣),不能 要!”孩子平時都是家里老人帶著,估計也是聽長輩們說的,此前他就不是很情愿。夫妻倆推測,可能因為是獨生子女,五六個大人一直圍著他團團轉,擔心“多一 個孩子可能會搶奪大人對他的愛”。
“懷孕,對一個女人來說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吳怡覺得很無力,“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在堅持,仿佛成了恥辱。”
“這個歉我永遠不會道的”
動了,又動了。
肚子里的孩子每動一下,吳怡的心也跟著顫一下。
因為發現時已經較晚,又忙前顧后地操辦假結婚,已經拖到懷孕四個多月,孩子胎動很頻繁了。
唯一的希望是,在醫院做檢查的時候,醫生告訴她,以她三十多歲的年齡,以及上一次流產的過程,做這種大月份引產風險太大。建議她跟單位說一說,最好還是把孩子生下來。但大夫也說,相應情況只有在手術過程中才能下結論,所以不能提前寫出相應的證明。
她抱著忐忑的心情,將醫囑告知領導,得到的回答是:那也不能要,如果擔心當地的小醫院有風險,可以去大醫院,找好的醫生。
言語間,透露著不信任。吳怡明白—因為自己的“前科”,現在說什么都被認為在故意撒謊。此前她已經照過B超,得知孩子長得很漂亮,是個男孩。
鄭彤回憶,有位了解情況的同事告訴他,即使因身體情況,讓你生了,結果不會有什么太大變化,“也是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來處理”。
經過憤怒、權衡、掙扎以及絕望,吳怡妥協了,同意去做引產。接下來的一周時間,她天天以淚洗面。
11月份的某天,他們早上五點多就出門,七點多鐘到了省里的一家大醫院。“去的時候還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回來的時候,就沒了。”鄭彤一路都在想。
排隊人多,吳怡身體吃不消,鄭彤又托關系走了后門,試圖提前辦理手續。醫生診斷后拒絕收治,因為這屬于計劃外懷孕的引產手術,沒有相關部門出示證明就不能收。忙活了一上午,心情復雜地鄭彤又趕回縣里,找到計生委蓋了個章,交給大夫才算了事。
“孩子很健康。你為什么不偷偷把孩子生下來呢?不要做這個手術了。”醫生很遺憾。就連照顧她的護士也惋惜,護士的姐姐遇到相同的情況,最后辭職把孩子生了下來。
“可能我們跟她的情況不太一樣吧。”吳怡苦笑。如果病人堅持,醫生也只能勸到這份上了。“我多希望,醫生跟我說,這個手術你不能做,堅決不能做。”
住院一天后,手術開始。吳怡記得,是下午五點進去的。
躺在床上,一旁的醫生盯著B超,說動了動了,快扎。她清晰地記得,隨后肚子上注射了某種液體,可能帶有毒性。因為她感覺到,慢慢地,孩子的掙扎越來越微弱。
很難形容這是一種怎樣的感受,“好像小孩要跑,大人在后面追他,要弄死他。”她的意識到此中斷了。
鄭彤和丈母娘坐在門外,3個小時,沒有任何交流。那扇門是如此熟悉,自己第一次做父親的時候,曾感受到無與倫比的幸福。如今,天地之別。
門開了,吳怡被推出來。鄭彤說,妻子看上去面無表情,“不痛不癢的”。丈母娘哇地哭了,他則在一旁寬慰,以后等條件成熟了,咱們再生,再生。
大夫拉住鄭彤,詢問孩子的遺骸是自己帶走,還是留給醫院。征詢吳怡后,他選擇了后者。他倆從沒見過這個五個月的男孩,不敢看。
“我已經崩潰了,至今我還不理解我自己(為什么這么做)。她怎么承受得了。”鄭彤說。
兩天住院休養期間,縣計生委和吳怡的單位各自打來電話,催促把醫院的引產手術證明送過去。后來,鄭彤的領導曾主動表示關心,說“事情辦得比較倉促”,也是沒辦法。
一個月后,吳怡開始上班。按照當地政策,因為沒有準生證,懷孕后做引產或流產都是自費的,4000多元的費用不能報銷。
如今,單位領導對她態度不冷不熱的。有同事勸吳怡,領導現在對你意見挺大的,要不找個時間再去道個歉吧。
“道歉?”她笑了,“這個歉我永遠不會道的。”
夫妻倆與其說是緩過來了,不如說是漸漸忘卻,麻木了。時不時地想起來,心還會哆嗦那么一下。
鄭彤希望,兒子長大以后,永遠不要記得這件事兒。“我們老了以后,他會體會到的。”他解釋,“對他而言,這將是個很殘忍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