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棄嬰島開放后棄嬰劇增、出現惡意棄死嬰事件,使棄嬰島何去何從成為關注焦點。而昨日廣州市民政局出臺的應急措施:將對惡意遺棄情況進行報警,也再次引發了爭議。惡意遺棄的定義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發現棄嬰行為報警是否涉嫌“釣魚執法”?福利院不堪重負,棄嬰島是否應設本地戶籍“門檻”?針對這種種疑問,市福利院昨日也一一作出了回應。

“1歲以上”定義是否有操作性?
回應:只能大概估量,以勸阻為主
市社會福利院的負責人強調,設立“嬰兒安全島”是保護棄嬰生命權益的重要舉措,不應成為個別不負責任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嬰兒的借口和渠道。值得注意的是,“嬰兒”廣義上是指不滿一歲的小孩,“嬰兒島”接收的應是不滿一歲的嬰兒。而對于遺棄一歲以上的嬰兒等惡意遺棄行為,福利院方面表示將通過報警及向警方提供視頻等方式予以遏制。
遺棄一歲以上的嬰兒屬于惡意遺棄行為,然而,在漆黑的夜晚,福利院的保安是否能夠通過肉眼和經驗來區分所送入安全島內嬰兒的年齡呢?兒子剛滿2歲的白領黃女士表示懷疑。
對此,市福利院的負責人表示,“一歲左右的孩子和兩歲的孩子,在外貌體形上會有明顯的區別,相信一般來說能區分。不過,對于孩子到底是一歲還是一歲半,我們只能大概估量。此外,我們還是以勸阻為主,畢竟我們是福利院,沒有執法權,設立安全島也只是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
棄嬰島實施登記制度是否可行?
回應:方法是好,是否可行待商榷
有專業社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中國的“嬰兒安全島”做法無疑是變相鼓勵遺棄,并同時指出,在國外,“嬰兒安全島”有一個登記詢問機制。不是家長直接將孩子送到“嬰兒安全島”,然后一走了之。一般由發現棄嬰的市民將棄嬰送到“嬰兒安全島”,保證棄嬰的生命安全,其間,這位送嬰者要接受警方的筆錄,詳細交代發現棄嬰的過程并說明其與棄嬰確無親緣關系。
對于今后廣州嬰兒安全島有無實行登記制度的考慮,市社會福利院的負責人回應稱,“登記制度方法是好的,但是是否具有可行性還值得商榷。畢竟對于棄嬰者,更多的想隱匿身份,而對于嬰兒,還是以保障安全為主。”
不堪重負福利院應設“門檻”?
回應:操作困難且不符人道主義立場
此前,市社會福利院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嬰兒安全島開放十天內接收的33名棄嬰全部身患重病,而更讓人痛心的是,目前福利院內收治的病孩中,有1/3是可以通過婚檢、孕前檢查和產檢等多個環節避免出來的。該院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父母不能不負責任地把他們拋棄給社會,應該通過產前診斷來避免病嬰的出生幾率。
連日來,有網友發出呼吁,既然廣州市的社會福利院已不堪重負,是否應考慮在接收棄嬰方面設立相應的“門檻”,如僅限廣州戶籍等等,以遏制外地人來穗就醫未果后將孩子遺棄在廣州的惡性事件的發生。
對此,市民政局一位負責人表示,這一建議目前操作起來很困難,由于棄嬰大多沒有身份特征,以戶籍來限制收治棄嬰的做法也不符合人道主義的立場,“別說外地戶籍,廣州的福利院曾經接收過多名特征為非洲或歐洲的棄嬰,只要是發生在廣州市區,我們都盡量收治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