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辯稱槍支走火 槍擊分析等成新證據
2014年4月1日上午9點,此案在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公開審理。
二審開庭中,上訴人、辯護人、出庭的檢察員對一審判決書確認的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進行了重新質證,對辯護人提供的被害人家屬諒解書等新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諒解書的諒解人是被害人吳英的父母、兄長,但吳英的丈夫蔡世勇沒有諒解。庭審并對檢察機關提供的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槍支射擊次數等分析說明材料的新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
胡平辯稱,其沒有向兩受害人連開三槍,是蔡世勇上來搶槍時擊發的,一審說其連開三槍沒有事實依據。檢察員舉證了三份分析說明,一是貴港市公安局刑偵五大隊主檢法醫師對案發時射擊次數的分析說明;二是主檢法醫師對吳英的損傷如何形成的分析說明;三是主檢法醫師對被害人蔡世勇的損傷如何形成的分析說明。
圍繞被害人與上訴人是否存在扭打行為、對上訴人是否應當從輕處罰等問題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論。雙方的爭議焦點是:本案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本案是胡平連開三槍殺害被害人還是與蔡世勇搶槍過程中誤殺被害人;對本案的證據收集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應予采信。
為輔助辯方質證意見,辯護人委托動漫公司根據槍痕鑒定以及其他證據綜合所做的案發過程模擬3D動漫,希望可以當庭播放,合議庭經過研究,為了充分保護上訴人及其辯護人的權利,準許當庭播放該3D視頻動漫。
庭審中,法官質詢胡平是否明白公安部關于人民警察只有在遇到緊急情況或者抓捕嫌疑犯過程中才能配槍的規定,和醉酒不能配槍禁令,對此胡平低聲回答明白。
當天的庭審過程一直從上午9時持續到下午15時30多分。包括被告人親屬、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社會各界人士共計66人旁聽了二審庭審。
4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稱于2014年4月9日上午11時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對被告人胡平故意殺人上訴一案依法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