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過敏臨床表現特點:
進食后半小時發作的休克表現伴胃腸道癥狀和唇舌腫脹。可伴有哮喘、麻疹和濕疹發作;有些為12-72小時后出現嘔吐、腹痛、腹瀉和特應性皮炎癥狀;多發生于幼兒期,暫時性的,2歲以后逐步改善和消失。
食物過敏的判斷
食物攝入后出現一系列癥狀:
胃腸道(口周瘙癢、腹瀉、嘔吐、腹痛)
皮膚(皮疹、濕疹、蕁麻疹、水腫)
呼吸系統(鼻塞、咳嗽、喘鳴、氣促)
全身性(低血壓、休克)
癥狀發生在數分鐘至數小時內,再次攝入該食物后癥狀復發
三、兒童食物過敏的來源與機理
食物過敏原的特點
與食品的加工、制作有密切關系:熱穩定性;
食物過敏原之間的交叉性:抗原結構的交叉性;
食入量:發生與否取決于抗原性質,但是過敏反應程度高低也與接觸抗原的量有關。
過敏食物
含有過敏原結構;外源性蛋白或糖蛋白,高度有序的結構;食物中含有一定的量(牛奶、雞蛋、魚、花生等);穩定、食物加工過程中不受破壞;抵抗胃腸道的消化。
第二線過敏食物(約占10%)
水果、蔬菜、芝麻、向日葵、罌粟、調料。
過敏的危險因素---遺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