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網上有一條新聞:高速路上,夫妻倆因為瑣事大吵,妻子抱著孩子賭氣下車,丈夫則賭氣開車離開,妻子在寒風中走了兩個多小時,丈夫才回來接她。最后兩人回到家,妻子就要離婚。她的理由其實很“漿糊”:“你就是要無條件愛我,即便我把你氣死,你也不許翻臉!”
這則新聞出來后,大多數人都譴責丈夫太冷漠無情,但實際上女人也有錯誤??简炓粋€人是否愛你,一定要在對方心平氣和時。因為,吵架后的彼此,都會滿腹委屈、憤怒。試想,孩子滿地打滾,不聽話犯渾時,被弄得情緒崩潰的你還會滿臉堆笑地對孩子說 “寶貝,我愛你”嗎?你撒潑耍賴面目猙獰,而且對方也被撩撥得情緒崩潰,哪有心思發現你的可愛(照照鏡子,其實你會發現自己一點都不可愛),并馬上調整情緒向你示愛呢?
在婚姻關系中,很多人擅長給自己編織一個因果關系:“因為我這樣了,所以你必須那樣!”這樣的“因果關系”根本站不住腳。因為,男女的行為模式和思維習慣有大不同,這種不同因為男女生理機能的本質區別,并不會因為婚姻發生根本性改變。
如果“這樣做婚姻才幸?!倍加幸惶坠?,男人和女人的公式注定是不一樣的。公式不一樣,各自認定的“因果關系”肯定有區別甚至完全相反。
女人認為“因為我這樣了,所以你必須這樣”,男人卻覺得“因為你不喜歡這樣,所以我才背著你做這樣的事”。也許,夫妻一雙或雙方的“因果關系”都站不住腳。
還有兩個很有意思的小故事:
故事一:天氣轉冷,夫妻倆一起出門上班。走到半路,妻子突然大發雷霆地質問丈夫:“天氣這么冷,你為什么不讓我多穿件衣服?”妻子沉浸在“丈夫不關心我,不疼我”的氣憤中無法自拔,根本沒發現同樣穿得單薄的丈夫也凍得瑟瑟發抖。
故事二:妻子出去和同學聚會,丈夫隔半小時打一個電話。打到最后妻子手機沒電了,加上回到家晚了點,丈夫大發雷霆,認定妻子心中有鬼,故意關機不接他電話。
可是,你怎么能責怪一個連自己都不愛的人,會是事無巨細地愛你的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