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半個月就要過年啦!對于很多遠嫁的準媽媽來說,便捷又快速的飛機成了她們春節回家的"不二之選",但是孕婦畢竟和普通人不同,各大航空公司對此都有不同的規定,哪些準媽媽不適合坐飛機?乘坐飛機需要準備哪些手續和證件呢?一起來看看吧!
國內四大航空關于孕婦乘機的規定
一、中國南方航空
懷孕32周或不足32周孕婦乘機,除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者外,可以乘坐;
懷孕超過32周、不足36周的孕婦,需前往始發地南航營業部填寫《特殊旅客(孕婦)乘機申請書》并按上述接受條件檢查,經檢查符合運輸條件后,方能辦理定座手續。
乘機時需提供旅客在乘機前72小時內填開的縣級(含)以上的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原件,加蓋醫院公章和該院醫生簽字方能乘機。
提供的診斷證明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旅客姓名、年齡
2、懷孕時間
3、旅行的航程和日期
4、是否適宜乘機
5、在機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
拒乘對象:
懷孕超過9 個月(36 周),預產期在四周以內,或預產期不確定但已知為多胎分娩可預計有分娩并發癥者。
二、中國國際航空公司
懷孕不足32周的孕婦,除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按普通旅客接收。
懷孕滿32周(含)未滿35周的孕婦,且預產期確定并超過4周,并已知不是多胎或沒有分娩并發癥的孕婦需按國航要求提供醫療證明,方可乘機。
醫療證明須由縣級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應包含
1、懷孕周數
2、標注身體狀況良好及"適宜乘機"字樣。
PS:醫療證明的開具日期應不早于最早乘機日期前7天(不含起飛當日)。
拒乘對象:
1、懷孕滿35周(含)以上的孕婦。
2、預產期在4周(含)之內的孕婦。
3、預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準確日期,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癥的孕婦。
4、產后不足7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