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住人口。包括戶籍人口、在現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含省內異地流動人口)。一方是戶籍人口,另一方是流動人口的不受居住半年限制;雙方是流動人口的,其中夫妻雙方有一人達到居住半年條件即可。
1.登記人:夫妻雙方;特殊情況也可以委托直系親屬辦理登記,但登記表必須本人填寫(可以從市人口計生委網站直接下載)。 2.必帶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居住證(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或勞動用工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等可以證明居住時間的證明)。 辦理二孩生育服務登記的還需提供戶籍地發放的《批準再生育一孩生育證》。 已領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可以一并提供。 委托直系親屬辦理的需出具被委托人身份證、委托書。
1.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也可以委托有發證條件的村(社區)“一站式”服務陣地或者便民服務窗口辦理。 2.省內流動人口登記地點:夫妻共同的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或者夫妻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 3.省際流動人口登記地點:夫妻共同的現居住地,或者夫妻一方的現居住地。
1.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查驗登記人相關證件,確認是否符合登記條件,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場告知理由或要求登記人補充材料; 2.登記人閱讀登記須知,填寫《無錫市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表》; 3.工作人員對登記人信息進入流動人口信息系統進行比對、修改或錄入; 4.現場發放《無錫市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證明》; 5.工作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向登記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通報有關登記情況,核查相關
即時當場辦理,免費。本文為媽媽網原創,轉載請注明出處,并鏈接回www.myjqwdz.com,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