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舜華西路777號, 電話:85081088。
歷下大廳: 解放東路35號, 電話:85084063。
歷城大廳: 山大北路57號, 電話:85086055。
天橋大廳: 無影山中路98號, 電話:85085676。
槐蔭大廳: 張莊路188號, 電話:85085056。
A父母戶口均在濟南需要提交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現役證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B父母一方不在濟南,另一人在濟南辦理需提交資料
1)居民身份證2)戶口簿以及與濟南、青島戶籍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出生證明等);
3)申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的,還須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z證明材料(可登陸山東公安出入境政務服務網www.sdcrj.com查詢)。
C父母雙方戶口均不在濟南辦理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就業人員還須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就讀的大專以上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上述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如其戶口簿不能證明親屬關系,則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證明等);
3)申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的,還須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戶口本
2)出生證明的原件
3)如果孩子戶口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不用父母雙方都到場陪同;只要提前在表格上監護人雙方都簽字就可以了。
1)護照200元每人
2)港澳通行證100元每人
3)簽注20元每次
大約10個工作日左右可以領取
自取方式:帶身份證和回執單,在省出入境大廳。
郵寄方式:會通過特快專遞到付方式送達,屆時把回執、郵費給快遞人員。
本文資料來自濟南媽媽網,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更多詳情請點擊 //www.jnmama.com/thread-99555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