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所需材料: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子女申請審批表》
2.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及其復印件
3.村級或單位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再婚夫妻離婚方要提交與原配偶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者離婚證及其復印件
5.夫妻雙方或一方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要提供雙份申請及證明材料,報市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