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路口,你會看見愛,有美麗笑容……這首《轉角遇到愛》送給所有離婚了,但是并沒有停止追求幸福的腳步的觀眾們。如果再次遇到對的人,請不要大意地上吧!那么,離婚再結婚需要什么手續?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離婚后再結婚的夫妻需要攜帶下述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結婚: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4、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