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確定購買意向;
2、交易房產價值評估(一般耗時2個工作日);
3、買方準備全部所需資料(具體詳見“申請材料”一欄);
4、買方或其委托人(若銀行許可)到銀行進行面簽;
5、銀行審批貸款通過(耗時3-5個工作日);
6、買賣雙方進行房產過戶;
7、出具放款材料給銀行后,銀行放款給賣方,此時賣方將可得到全部房款;
8、經20個工作日,買方可到房管局領取房產證;
9、擔保公司與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10、經7-15個工作日,銀行領取房屋他項權利證書,全部貸款業務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