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兒童、老人可以由親屬代辦,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
2、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同一事由簽注的人員(不包括商務簽注異地申請);
3、申請人通過勞務經營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就業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由商務部指定的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
4、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代為申請。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交驗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