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
開頭不明白網簽是為何物,以為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之后要再到房管局簽另一份合同。有不少通過中介交易的二手房買賣是按這種方法進行的。但其實現時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出臺的《廣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范本(在房管局的網站上搜索)已經非常完善,基本上對所有交易過程中的關鍵問題都有提及,買賣雙方在網簽前根據這個范本商討清楚各個細節就已經很足夠。
是否需要避稅而做兩份合同就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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